关于对曲靖市参加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
省级表彰推荐初审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现将曲靖市经全省初审通过的参加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云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1.孙医院副院长、主任医师2.李医院门诊部(发热门诊)副主任、主治医师3.顾冬医院主治医师4.王果医院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护师。5.余雄武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6.医院急诊科主任、主任医师7.何俊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部书记、主任、主任医师8.梅毅文曲靖市卫健委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科长9.田小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四级警长10.伍艳曲靖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曲靖市看守所副所长11.王聪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第五党支部纪检委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科长12.潘树林曲靖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支队党支部书记、支队长13.朱洪良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曲靖分公司珠江网记者14.蒋红林曲靖市麒麟区委卫生健康工委书记、曲靖市麒麟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15.车熊宝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台子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16.刘娴医院麻醉科护士长、护师17.陈建波曲靖市马龙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副主任医师18.医院副院长、主治医师19.孙贵医院新冠肺炎隔离治疗区主任、副主任医师
20.浦仕文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副主任21.卢合江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主治医师22.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医师23.王加康罗平县腊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24.医院感染科副主任、主治医师25.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副主任医师26.何俊曲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西城派出所四级警长
二、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1.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医院3.医院4.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曲靖市文化和旅游局6.曲靖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支队7.曲靖市公安局8.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曲靖市公安局沾益分局10.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启秀社区居民委员会11.会泽县人民政府古城街道办事处12.宣威市卫生健康局13.富源县公安局14.医院15.师宗县公安局16.医院
三、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对象
1.何俊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总支部书记、主任、主任医师2.余雄武曲靖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主任医师3.李医院门诊部(发热门诊)副主任、主治医师4.卢合江富源县胜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主治医师5.田小龙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曲胜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四级警长6.车熊宝曲靖市麒麟区益宁街道台子社区党委副书记、居委会主任7.朱洪良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曲靖分公司珠江网记者8.王聪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第五党支部纪检委员、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科长9.何俊曲靖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西城派出所四级警长10.王加康罗平县腊山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四、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
1.中共曲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部委员会2.中共会泽县委员会古城街道工作委员会3.中共曲靖市马龙区通泉街道启秀社区总支部委员会4.中共医院委员会5.中共曲靖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支队支部委员会6.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总支部委员会7.中共曲靖市委卫生健康工作委员会8.中共医院委员会
公示期为年11月20日至26日(节假日顺延),期间,凡认为上述个人和单位不符合曲靖市参加云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省级表彰推荐初审对象要求的,可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和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党委(人事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组织一科联系-(传真)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