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威市系列

“我购买了一部手机只用了几天就出现问题,我要怎么投诉……”3月15日,一位中年男子在西河桥头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点向工作人员询问,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了受理。这是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宣威市公安局、宣威市烟草公司、宣威市盐业公司、宣威市电信公司等多家单位开展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场。

据悉,此次活动旨在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品质消费理念,追求绿色、协调、共享的消费观念,摒弃追求奢华、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的落后消费行为,强化消费维权工作,促使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消费者在便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中逐步提高幸福感和获得感,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一是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新闻报道、发放宣传资料、执法车辆巡游等方式,大力宣传新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消费维权常用法律法规。二是开展辨假识假教育,设置假冒伪劣商品曝光台,以假烟、假酒、假药、假电线、假饮料等实物为参照,向群众传授辨假识假知识,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能力。三是设立消费维权宣传咨询点,以发放宣传资料和讲解的方式,提醒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发票,作为售后保障及维权依据。四是设立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点,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为消费者答疑解惑,保证消费申诉能够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

活动当天,宣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宣传车辆2车次,执法车辆12台,宣传展板6个,展示真假商品20余种,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5起,现场解决2起;现场共接待消费者咨询60余人次,免费为广大市民发放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计量消费常识、网络消费注意事项等宣传资料余份,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好评。

宣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保管好购物小票等相关依据,一旦出现纠纷,消费者应先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反映。如果是网购商品可向商铺所在地网络购物平台投诉或向商铺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如遇到网络诈骗,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文/图吕恒李文玲

责任编辑徐兴敏晏廷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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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消息来源于“宣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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