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鼓励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
凡在宣威市范围内道路上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且单车财产损失在元以内的交通事故,双方车辆已在本省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当事人可联系各保险公司在宣威市快处快赔海博服务点、宣威市快处快赔志隆服务点、宣威市快处快赔凯晟服务点、宣威市快出快赔金达服务点、宣威市快处快赔上海大众服务点、宣威市快处快赔拓兴服务点,设立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点(简称快处快赔服务点),实行事故处理及车辆损失确定。
试行时间年10月8日。
编辑:李赛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