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及农村经济发展。近日,经宣威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宣威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正式印发施行。
宣威市共有通车公路条公里,平均每平方公里有公路1.76公里,年底实现了通行政村硬化率达%。
农村公路是保障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条件,是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先导性、基础性设施。农村公路的快速发展和路网状况的快速改善,为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基础保障,为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支撑。
《宣威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宣威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养护管理的具体职责、养护管理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管,对养护管理的原则、范围、标准、计划统计及检查考核等方面的工作予以了规范。
旨在1
通过创新体制、完善政策,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2
解决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中存在的重建轻养、养护标准不高、路政管理薄弱、养护资金不足、养护管理机构队伍不健全等问题。
3
全力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将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4
着力解决制约农村公路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保障、考核保障等突出问题。
5
努力探索出一条规范化管养农村路网的新路子,依法依规管养路网,有力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编辑:杨东复核:马云松审核:颜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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