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

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路线起于宣威市板桥镇附近,顺接已开工建设的宣威至富源高速公路。经东山、羊场、海岱、田坝至云贵交界,经柏果、安箐地,止于玉碗井附近连接G56威板高速公路,本次磋商范围为云南省境内。云南省境内段路线全长45.32公里,投资匡算约为99.亿元,拟采用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5.5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宣威至盘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要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磋商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2业绩要求:磋商单位近五年(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专家评审意见)。

注:(年1月1日至今)指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的时间。

3项目负责人要求:1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

书或合同协议书或有业主签章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4信誉要求:

(1)磋商单位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磋商单位近3年(年至今)未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合同纠纷;

(3)磋商单位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磋商小组认为磋商单位做出书面承诺不会对承担本项目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4)磋商单位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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