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统计局年招聘人员公告

曲靖宣威市统计局年招聘编制外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统计局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5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拟计划公开招聘5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宣威市统计局年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2、具有诚信、自律、规范、敬业的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富有奉献精神和责任感,拥有团队合作精神和整体意识,大局观念强;

3、热爱统计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二级目录计算机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及市场营销类下所有专业;

6、年满18周岁以上(年8月11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年8月11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宣威市户籍或生源地在宣威市;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人员;

5、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7、录用时未取得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证书的人员;

8、试用期内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年8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人员请带上报名所需材料到宣威市统计局办公室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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