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国范围内公开遴选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遴选原则和方法公开遴选公务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二、遴选范围、人数及岗位(一)遴选范围: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人员。(二)遴选人数及岗位:本次遴选公务员8名(其中,女性不超过遴选人数的50%),岗位均为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文秘岗位,主要从事办公室日常文秘、会务、综合协调、督促落实等工作。三、基本条件和资格(一)对党忠诚、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严谨细致、求真务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二)热爱办公室工作,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善于学习、实践、总结,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和操作知识;(三)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参加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除外);(四)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止到年8月),宣威市乡(镇)机关报名人员同时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六)大学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2周岁以下(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七)身体健康;(八)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岗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四、遴选程序(一)发布遴选公告本遴选公告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