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公示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计划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3部门《关于做好年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工作的意见》(发改运行〔〕号)、《云南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实施方案(—年)的通知》(云政发〔〕79号)及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钢铁煤炭去产能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煤矿申请和承诺情况,我市年煤炭行业计划化解过剩产能退出13对煤矿,现按程序对《宣威市年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计划退出煤矿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对完成退出的煤矿,应按规定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完成采矿许可证注销工作。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共计7个工作日。联系—。
点击图片可放大查看
宣威市人民政府
年8月6日
-----------END----------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网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