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院价格诚信评价情况通报》。
-年太原市申报价医院共53家。其中,A级3家,B级26家,C级19家,D级2家。(医院、山医院、医院在实际调查中不具备现场调查参评条件,目前不能正常营业,不能正常参评。)
与历年的评价结果对比,医院在之前的评价中也比较靠前,恰恰排医院也一直在下游徘徊。
★-医院价格诚信等级评价结果
序号
编号
医院名称
等级
1
30
医院
A
2
12
医院
A
3
41
太原医院
A-
4
47
医院
B+
5
33
医院
B+
6
29
医院
B+
7
48
医院
B+
8
28
医院
B+
9
45
医院
B+
10
11
医院
B+
11
25
医院
B+
12
42
医院
B
13
53
太医院
B
14
38
医院
B
15
22
医院
B
16
24
太原九州医院
B
17
52
医院
B
18
17
医院
B
19
34
医院
B-
20
6
医院
B-
21
43
医院
B-
22
26
医院
B-
23
18
医院
B-
24
3
山医院
B-
25
2
医院
B-
26
31
医院
B-
27
44
太医院
B-
28
51
太医院
B-
29
7
山西医院
B-
30
5
医院
C+
31
36
医院
C+
32
14
医院
C+
33
19
医院
C+
34
50
医院
C+
35
49
医院
C+
36
8
医院
C+
37
37
医院
C+
38
4
医院
C+
39
20
医院
C
40
21
医院
C
41
35
医院
C
42
9
医院
C
43
16
医院
C
44
39
医院
C
45
32
医院
C-
46
40
太医院
C-
47
10
医院
C-
48
46
医院
C-
49
15
医院
D
50
13
医院
D
从评价结果看,评为A级和B级医院达到参评单位总数的58%,19家C级医院中C+级占到9家。A级医院从年、年两年的空白,到年的1家,到本年度的3家,可以看出价格医院的规范经营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医院、医院被评价为D级,是根据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征信材料,实行了一票否决制。
情况分析(一)人员配置指标差异明显。
其中,太医院、医院医院,在历年的调查中人员配置的差异率基本为0,该项指标评分一直靠前。然而在人员配置指标项上,部分参评单位也出现了比较多的问题,医院大量人员资质过期没有审核,护师的注册地没有做变更,人数较多大量存在。医院内和户外广告中宣传有外聘专家但却没有申报,未提供外聘专家的相关协议和资质,也成为该项指标主要的扣分原因。
对现场抽查到的医务工作人员进行核实时发现,没有申报、医院有所增加(之前仅是极个别现象),本期有5医院发现了类似的情况。更有征医院“使用未注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处罚记录进行佐证,表明此类问题应引起相关单位的注意。
(二)医疗广告仍需规范。
医疗医院的评级影响显著。医院没有医疗广告,或者申报的医疗广告符合评审要求。但在调查医院大量随意散发的期刊广告,并且广告中的宣传属于违规宣传。
比如有外聘专家的宣传,但没有进行申报和协议的提供;对优惠价格的宣传没有活动期限的说明或者标明“长期有效”字样;征信医院由于医疗广告违法的征信信息。
(三)价格管理制度须巩固完善。
与年的价格管理制度完善程度对比,本期此项指标的综合得分有所下降。由于年没有进行等级评价,参评单位对价格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都有所松懈,提交的价格管理制度文件不够齐全,也有的仅有价格管理制度,没有定调价制度、自查制度等。
(四)明码标价指标项差异程度最高。
此项指标平均得分虽略高于上一考评年度,但提高不显著。呈现出的问题与前几年类似,比如价费手册做的很好很全面,但与价费清单几乎无法对应;价费清单中显示的项目在看似“全”的价费手册中查找不到;价费清单中显示“手术费”、“检查费”、“中草药费”这样无明细仅有类别的情况依然存在;价费手册仅仅一张纸而已,公示项目不全;医院公示项目种类不全,例如只有治疗费用,没有公示药品费用,或者没有公示耗材费用的情况。
医院内的公示牌呈现两极分化,一部分公示牌齐全,各个科室均挂有公示牌且公示项目齐全;少部分仅仅在候诊大厅有一块公示牌或者仅有一个电子显示屏,公示项目也不齐全。价费手册可以医院并不多,真正医院是少数。
(五)价实相符指标有所提高。
价实相符指标项是价格诚信调查的重要指标,在调查中,发现本期较往年有所改观,医院注重了价费手册与价费清单的对应关系,提供的定调价记录更加完整。医院存在问题,突出的如价费手册与价费清单无法对应,相同项目在价费清单中收费不同,甚至医院在同一张价费清单上相同项目可以有三四个不同的收费标准。价实相符指标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依然是今后的重点考评内容。
(六)价格限制执行指标仍未引起重视。
这项指标主要考评政府定价类药品和医保价格的公示情况。该项指标虽所占分值不高,但问题比较普遍。医院在公示市场调节价的同时对医保价格的执行和政府定价药品进行了标注或者说明。
(七)专家评价指标差异依然很大。
此项指标离散程度也非常高,说明对于诊疗规范和过度治疗、过度用药等三级指标,医院差异很大。从专家评审情况看,对过度医疗、过度用药、无指征用药等重要考核指标专家都给予了非常专业的意见,成为评价的一个重要依据。
(八)消费者评价更加客观。
此项指标所占分值不高,虽对于服务质量的评价差异并不大,但对“公示与告知”是通过神秘顾客真正从消费者的角度,感受到公示查询的方便程度,而给出的评价。因此,医院的明码标价、公示告知的落实程度而言,更具有参考价值。
(九)一票否决项凸显威力。
医院因违规获取医保基金被一票否决,评为D级,充分体现了法律法规是诚信的底线,谁突破此线,谁将受到严厉的罚戒。虽然从客观上讲,医院在价格诚信建设的基础工作上也做了一定的努力,但当其触碰到法律底线的时候,一票否决项就显示了其应有的作用。
特点和建议通过调查评价及情况分析,反映出了一些特点,对今后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一)医院相对基础工作比较扎实。医院失分较少的主要原因是在价格管理制度方面申报材料准备完善,明码标价方面没有较大的差异,没有广告或者广告完全符合规定。医院做经验交流,分享他们的价格管理经验,给其他同业以借鉴。
(二)医院排名起伏波动不大。与历年的评价结果对比,大医院得分和排名仅在小幅度内上下浮动,没有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况,医院在之前的评价中也比较靠前。恰恰排医院也一直在下游徘徊,说明评价指标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稳定的,随机性不大。下一步可以对指标体系的三级以下指标做进一步细分,使评价体系日趋全面完整。
(三)征信记录获取方式更加广泛。目前不仅可以从各主管部门通过征信方式获取处罚记录和信息,还可以从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