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普立乡三清三问,坚决对酒驾醉驾行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让普立乡广大乡、村、组干部切实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负责,也为了广大家庭的幸福安宁,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4月30日,普立乡组织全乡余名干部职工、村组干部签订“普立乡杜绝‘酒驾醉驾’行为承诺书”,帮助算清三笔账,杜绝侥幸心理,坚决对酒驾醉驾行为说不。

讲清法律帐,问值得不值得。承诺书节选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让广大干部职工、村组干部清楚一旦发生酒驾醉驾行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究竟心存侥幸之后值得不值得。如饮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醉酒驾驶将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进行刑事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将触犯《刑法》,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于拘役1—6个月,并处罚金;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酒驾、无证驾驶、套牌车等违法行为,除受到交通法规处罚外,还将被通报给纪检监察机关,受到纪律查处等法律后果,让他们切实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杜绝发生酒后开车、骑车(摩托车、电动车)的行为。

算清经济账,问划算不划算。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规定及相关处罚标准,帮助干部职工计算经济损失,让他们切实清楚损失有多大,算算经济损失到底划算不划算。如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元以上元以下罚款+一次记满12分。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行为被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的,职务、工资、工作及其他有关待遇等相应变更。受政务处分的,在政务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岗位)、职级、衔级和级别(职称);其中,被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薪酬待遇等级);被撤职的,按照规定降低职务、职级、衔级和级别,同时降低工资和待遇。职务(岗位)、级别档次(薪级)工资一旦降低,就会一直受到影响。再如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根据相关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为上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丧葬费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这就是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如果醉驾发生意外导致自身伤亡,即使没有伤及他人,也会付出巨大的经济代价;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伤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此外,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障。通过算清经济成本,让干部职工自重、自律、自爱,切实把杜绝酒后驾车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

厘清人情账,问后悔不后悔。注重用身边的案例身边的人来教育干部职工,让广大干部职工亲身感受到纪法教育和警醒,从身边的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注重用云南省、曲靖市和宣威市纪委监委各级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督促引导全乡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进一步帮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厘清家庭成本和社会成本等人情账,让他们清楚一旦发生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会对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后果。如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身,子女很难通过政审,这样就限制了子女报考公务员、上军警校、入党等;违法行为人是公务员的,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更高。通过厘清家庭成本,让广大干部职工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并且积极向同事、朋友和亲人宣传酒驾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普立乡纪委钱玉宪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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