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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云人社通〔〕45号)、《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曲人社通〔〕35号)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宣人社〔〕15号)文件规定,宣威市龙场镇迎康新村等7个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申请年“易迁点”服务补贴10万元,经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实地勘察,认定龙场镇迎康新村等7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符合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6月23日起至年6月27日止,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被公示情况有疑问,请向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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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宣威市年申请“易迁点”服务补贴就业创业服务站名单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威市财政局
年6月23日
宣威市年申请“易迁点”服务补贴就业创业服务站名单
序号
乡(镇、街道)
就业创业服务站名称
申请补贴金额
1
龙场镇
龙场村迎康新村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2
热水镇
集镇、同泽社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3
龙潭镇
集镇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4
田坝镇
转山营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5
东山镇
马场集镇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6
务德镇
兴德小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7
海岱镇
金果小区安置点就业创业服务站
10万元
END
来源: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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