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及受理举报的公告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主动接受监督,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彻底整治顽瘴痼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现将宣威市人民检察院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整治内容和监督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开,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
一、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检察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三)违规参股借贷;
(四)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五)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问题;
(六)检察人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七)在信息化和基建项目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八)诉讼监督不到位、监督虚化、监督失守。
二、举报对象
宣威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在职在编干警。
三、监督举报方式
(一)云南省第三驻点指导组:
举报-
邮政信箱:曲靖市A号邮政信箱
受理举报电话为每天8:00-18:00,受理举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二)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举报-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