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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助力提升城区人居环境,有效治理城市交通乱点、堵点,提高城区道路通行效率,净化城市交通环境。宣威市公安局在前期设置严管街、渠划停车泊位、更换中心隔离栏和机非隔离栏、开展治脏治乱联动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影响城区人居交通环境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依然突出的现象,决定举全警之力在城区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专项行动”,现将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工作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年8月1日至31日,每日07时至22时。
二、重点整治对象:机动车(公交车、出租车、校车、小微型营运客车、小微型面包车)、非机动车(“城市观光车”、“老年代步车”、“电动四轮车”、“燃油助力车”、“电瓶三轮车”、两轮电动车、自行车)、行人。
三、重点整治行为:1.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2.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3.在禁止调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调头;4.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6.非机动车逆向行驶;7.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8.非机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9.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载物;10.非机动车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11.非机动车转弯时未减速慢行,伸手示意,突然猛拐;12.驾驶非机动车时手中持物;13.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14.行人不服从警务人员指挥;15.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16.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17.行人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以及其他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交通违法行为。
四、整治方式:宣威市公安局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全警动员、多警联合、百警参与、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围绕城区西宁片区、双龙片区、宛水片区、窑坡片区及振兴街、建设街、西河路、向阳街、环城路、榕峰路、文化路等主要片区和路段,抽调市局机关各部门、城区四个派出所警力进行分片划段开展包保整治,采取整治与建设同步、管理与规范同步、教育与震慑同步的整治手段,从严查处和取缔影响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陋习,全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
宣威市公安局温馨提示:城市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是社会经济及人民幸福生活的发展需要,维护公共交通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交通出行习惯,是广大市民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请广大市民和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摒弃日常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参与交通。
宣威市公安局
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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