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委字第、号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将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其基本情况:
标的物一:坐落于宣威市龙堡西路号西宁山水间5幢1号房地产一宗,房权证号号,证载面积.3㎡,规划用途住宅,建筑结构混合结构,楼层1-3/3,建筑年代年。
(第三次拍卖)保留价:79.万元;
标的物二:坐落于宣威市环东路房地产一宗(现君怡商务酒店经营中),房权证号号,证载面积.28㎡,规划用途综合,建筑结构钢混结构,楼层1-8/8,建筑年代年;土地使用证号宣国用()第号,土地使用权面积㎡。(第三次拍卖)保留价:.万元;
标的物三:标的物位于马龙县东光厂内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马国用第18号、地号为-0A--12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土地面积.5平方米,房产面积.01平方米(共计13幢),构筑部分(共计8项),机械设备(校验台、压缩机、吊车等共计33项)。
(第二次拍卖)整体拍卖保留价:5.万元;
二、拍卖保证金:标的物一保证金:8万元;标的物二保证金:45万元;标的物三保证金:万元。
三、拍卖时间及地点:年1月16日15:00时在曲靖市南宁西路银都国际大酒店15楼会议室;
四、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年1月15日17:00时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报名办法:竞买人应在年1月15日(到账为准)17:00时前将保证金缴至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云南银鼎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昆明正义支行,账号:25000902),到账为准,并凭交款单据及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
六、其它声明: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在竞买前应充分了解标的的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2、标的物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时(房产证及土地证)所涉及买卖双方所有的相关税、费和其它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委托法院及我公司不承担因产权登记和房产过户存在的任何风险,所有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现租户须在规定公告期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我公司进行备案说明,租赁情况备查。4、优先购买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公司登记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5、委托法院负责标的物的交付。6、详情以评估报告及现状为准,详情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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