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4号)、《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云教人〔〕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号),结合宣威市教育实际,经曲靖市教育局审核同意,现将宣威市年公开招聘中央特岗计划教师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宣威市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名(其中:初中教师26名,小学教师名,幼儿园教师3名),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原则、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原则
宣威市年公开招聘中央特岗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年5月17日后出生)以下的年、年、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仅限曲靖户籍考生)。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身体条件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达到录用标准的规定,并能够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5.岗位要求
(1)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数学、化学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不限。报考英语、音乐、体育教师岗位的,所学专业详见《宣威市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表》。
(2)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仅限年、年、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数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不限;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详见《宣威市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表》。
(3)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学历仅限年、年、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学前教育学、艺术教育(学前教育),具有教师资格证。
6.招聘岗位专业有限制的,专业名称按照《云南省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进行确认,考生填写个人信息时,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有无连接词,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若招聘岗位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四)报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