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副局长符旭违反“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问题。年11月12日,符旭陪同督查组到乐丰乡检查工作,中午在乐丰乡政府食堂就餐时饮酒过量。下午返回宣威时,处于醉酒状态的符旭与其驾驶员李某在“仁和”宾馆发生吵打。符旭醉酒后与他人在公共场所发生吵打,影响恶劣,违反了《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第六条的规定。符旭被行政警告处分。
中共宣威市纪委
宣威市监察局
年9月30日
(以上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涉及版权,请联系删除。)
宣威最具影响力新媒体集团宣威最具影响力的大白癜风有妙方青少年白癜风防治援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