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年公开遴选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办公室宣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办发〔〕号)精神,为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拔要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选拔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遴选范围。符合遴选条件要求的宣威市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
(二)遴选人数和岗位。从宣威市辖区内各中小学校在职在编教师中遴选人,其中,初中教师38人,小学教师92人。具体遴选岗位、人数及科目详见《宣威市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计算截止到年8月8日);
3.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到年8月8日);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最低服务年限内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拟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且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按照《宣威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具体岗位要求
1.报考音乐、体育、美术、英语、信息技术教师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中任教学科或毕业证载明的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学科一致(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毕业证复印件),或者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满2年(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时间计算截止到年8月8日)。
2.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并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从事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到年8月8日)。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国民教育),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从事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学工作满2年(时间计算截止到年8月8日)。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由宣威市教育体育局组织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宣威市年公开遴选教师公告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后续各个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仅通过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