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城市品牌,提升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曲靖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从年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对“违法停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行车证”等20类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首违警告提示”。
“首违警告提示”即首次发生交通违法,不用交罚款,也不用记分,只进行警告提示。
“首违警告提示”将进一步提升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和自觉遵章守法意识,共同构建有序、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来源:曲靖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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